消費卷發放及領取措施

有賀不負責編輯上內政部的網站突然看到這一則"消費卷發放措施公告"所以將資料整理貼至部落格上提供給大家參考,希望這一些資料能夠幫的上忙。

為了有效提振景氣,行政院提出「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」案,鼓勵促進民間消費,預估可望增加98年經濟成長率,增加98年經濟成長率0.64個百分點,本案97年11月24日由政院送交審議,並於97年12月5日由立院表決通過,通過四項附帶決議:

一、98年3月31日前出生,辦妥出生登記者,均可領取消費券。
二、政府發放消費券的行政成本,總金額不得超過特別預算的3%。
三、持有消費券營業商家應於98年10月31日前完成兌領。
四、本條例施行屆滿一個月內,主管機關應編製評估報告書送立院。

我國經濟成長向與出口息息相關,鑒於國外需求急遽萎縮,因此規劃對全國設有戶籍的國民每人發放3,600元的消費券,採不排富,以促進民間消費,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,所需經費約829億元,會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籌措財源。而行政院於12月8日通過「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」,歲出編列新台幣857億元,送入立院審查,並在12日到立院報告備詢,26日完成特別預算的三讀,讓全民趕在98年1月18日前,都能領到充滿喜氣的3,600元消費券。

針對緊鑼密鼓的發放作業準備,政院亦請相關部會縝密規劃、密切配合,包括中央銀行印製、內政部發放、金融機構兌現、財政部辦理稽核等,以期順利推動此項重大政策,並將於98年1月設置消費券諮詢專線。



以下網址提供給大家參考:
1.
我的E政府-消費卷發放措施專區(請點選我)
2.中華民國內政部-消費卷發放民眾下載專區(請點選我)


直接下載文件:
1.
振興經濟消費券領取人資格及發放作業辦法(點我下載)
2.消費卷委託他人領取委託書(點我下載)
3.振興經濟消費券兌付辦法(點我下載)
4.消費卷營業人兌領單(點我下載)


資料來源:
1.中華民國內政部
2.我的E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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